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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和孫子的撫養權能否進行爭取

子女撫養 閱讀(2.92W)

爺爺和孫子的撫養權能否進行爭取

現代的年輕人,由於面臨的工作壓力非常大,大多數人都是生下孩子以後,基本上都是由老人在家對孩子進行監護的。我們可以說孩子在幼年時期的成長,其實爺爺奶奶付出的感情和心血都是非常多的。如果說夫妻雙方離婚以後,肯定作為爺爺奶奶絕對不想失去孫子的。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爺爺和孫子的撫養權能否進行爭取?、

爺爺和孫子的撫養權能否進行爭取?

您可以就撫養權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只能由法院判決,因為對方是孩子的親生母親,法院判給對方的可能性較大,此外,法律對於撫養權的規定如下: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法院一般會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綜合雙方的情況予以判決。

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

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對於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時,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理論上來說,孩子的撫養權的爭取問題應該是在父母之間展開的,從感情上來說,爺爺對孫子的這份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理性上來說,如果孩子過小的話,撫養權判給母親的可能性比較大一點。即使沒有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可以擁有對孩子正常的探視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