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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不管孩子違法嗎

子女撫養 閱讀(3.35W)

一、父母離婚不管孩子違法嗎

父母離婚不管孩子違法嗎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從這條規定中可以看出,父母撫養子女是應盡的義務,父母離婚只是解除了雙方的婚姻關係,但不是免除父母對子女的撫養責任。如果一方生活困難確實無力撫養孩子的,可要求有撫養能力一方增加撫養費或者變更撫養權,未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撫養費的或拒絕增加撫養費的,未成年的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支付或增加撫養費,如果對方仍然拒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所以,父母離婚不管孩子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二、撫養費數額怎麼確定

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費應按照法律規定給付,雖然在個案中會有地區和經濟水平上的差異。

總的來說,子女撫養費數額的計算,需要綜合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這可以通過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夫妻離婚孩子撫養權是如何判定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