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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擔任的年齡需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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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監護人擔任的年齡需要多少

監護人擔任的年齡需要多少

至少年滿18歲。

監護,是為監督和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而設立保護人的一種民事法律制度。監護具有以下特徵:

1、被監護人須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監護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監護人的職責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不能由當事人約定。

因此,法定監護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一般的情況來說就是年滿18週歲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二、監護人有哪些義務

監護人的義務有兩項,一是監護,二是撫養。

監護就是要對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不讓他們的權益受到侵犯。二是幫助未成年人管理財產。三是幫助未成年人解決他們自己解決不了的事情。例如,有一個不滿6歲的男孩,他的父母在一次車禍中雙雙身亡,由於他父母生前參加了人壽保險,出了事故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要求。像這麼大的事情,小孩子是辦不了的,所以,他的監護人——奶奶就幫助他找保險公司,經過交涉,這個孩子得到了應得到的賠償。在這件事中,孩子的奶奶就履行了監護人的義務。

監護人的另一個義務是撫養。未成年人從一出生到長大成人,需要吃飯、穿衣。需要上學,生了病需要去醫院……做這些事情需要花錢,這些錢應該由誰來出呢?理所當然地應該由父母或其他的監護人來承擔。如果父母以各種理由不盡撫養義務,那就是違犯了法律,未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給予支付,協商不成時,可以由人民法院來裁決。

對於未成年人,或者是被限制了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以及患有精神疾病的人,都是需要監護人存在的,而監護人的擔任至少是需要年滿18週歲,並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擔任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