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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上大學撫養費還要不要支付?

子女撫養 閱讀(2.73W)

子女上大學撫養費還要不要支付?

對於離婚的夫妻來說,子女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支付是他們比較關心的問題。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因此未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定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則可以由父母雙方協商。那子女上大學撫養費還要不要支付?本站小編將在以下文章中為您詳細說明。

一、子女上大學撫養費還要不要支付?

如就讀大學的子女已年滿十八週歲,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那麼非直接撫養方已經沒有法定義務繼續支付撫養費。不僅對於非直接撫養方,直接撫養方亦沒有法律義務必須承擔其上大學的撫養費。當然,這不排除父母雙方或一方自願撫養上大學的子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 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

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症,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為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期限到子女成年為止,而上大學的子女均已成年,父母沒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但由於上大學期間,子女需要的費用較多,如果父母有能力的,仍需支付子女的撫養費,這雖然不是必須的,但作為父母在情理最好可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