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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無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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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無繼承權?

人死了就會涉及到財產的繼承問題,我國有專門一般法律講繼承的。那麼關於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無繼承權?沒有繼承關係的繼子女如果沒有撫養關係的話,那麼就沒有繼承權,對於被繼承人的財產沒有權利繼承。

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如果沒有撫養關係的話,就沒有法定的繼承權,除非是遺囑繼承

一、繼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與繼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繼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在法律上扶養關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繼父母對未成年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

(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撫養、教育。

2、繼父母對已成年但系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的繼子女履行了撫養義務。

3、繼子女對繼父母履行了贍養義務:

(1)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

(2)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若繼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長大成人,分居另過,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後,繼子女未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撫養教育成人,繼子女對繼父或繼母也未盡過贍養撫助義務的,則不能視為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繼子女也就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綜上所述,只要能具備繼父母對繼子女的撫養和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的情形之一,就可認定為繼子女與繼父母形成了扶養關係,依據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就互相享有繼承權。

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其晚輩直系血親代替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法定繼承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1條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的規定,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養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代位繼承權,但法律沒有規定關於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繼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繼承權,在實踐中一般認為只要繼子女與其繼子女形成了扶養關係,則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繼子女就享有代位繼承權。

三、繼子女繼承繼父母的遺產不妨礙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1條:“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之規定,與繼父母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同時對繼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繼承權。

與繼父母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因為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了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繼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樣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成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

無撫養關係的繼子女有無繼承權?沒有繼承權,對於沒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不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並且還沒有撫養關係,所以是沒有繼承權的,除非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前有訂立遺囑,說明其有繼承權,否則就不享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