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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撫養手續才合法有效?

子女撫養 閱讀(3.33W)

我國經濟在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有了長足發展,人們的觀念也在不斷的進步,傳宗接代的想法和重男輕女的看法也慢慢消失,甚至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出現了將孩子送人撫養的情況,但是將孩子給其他人撫養,需要辦理撫養手續,那麼如何辦理撫養手續才合法有效呢?

如何辦理撫養手續才合法有效?

如何辦理撫養手續才合法有效

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安徽省為例,公民私自收養,但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撫養(助養)人為被撫養(助養)人按規定到本地社會福利機構登記集體戶口。未到社會福利機構登記集體戶口的,公安機關應當詳細記載撫養(助養)人和被撫養(助養)人個人相關資訊,但不得為被撫養(助養)人辦理家庭戶口登記。 根據《安徽省戶政管理工作規範》:

第十九條 〔收養登記之一〕公民收養且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嬰兒,收養人憑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證,向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社會福利機構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由該機構持撿拾棄嬰(兒童)情況證明,發現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和社會福利機構入院登記手續,向該機構集體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第二十條 〔收養登記之二〕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決定施行前,公民私自收養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公證書,向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決定施行後,公民私自收養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子女的,收養人按規定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後,按本規範第十九條第一款辦理。 公民私自收養,但不符合收養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撫養(助養)人為被撫養(助養)人按規定到本地社會福利機構登記集體戶口。未到社會福利機構登記集體戶口的,公安機關應當詳細記載撫養(助養)人和被撫養(助養)人個人相關資訊,但不得為被撫養(助養)人辦理家庭戶口登記。

根據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瞭解到,撫養是有嚴格要求的,這也可以理解,是為了避免出現賣孩子的惡劣現象,所以都與孩子的撫養手續辦理要求才會那麼嚴格,如何辦理撫養手續也是有嚴格的流程的,每個地方的規定也都不一樣,所以具體的情況可以向當地專業的律師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