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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確認監護權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子女撫養 閱讀(2.41W)

一、變更確認監護權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變更確認監護權申請書範文是怎麼樣的?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絡方式:……。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申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資訊)

請求事項:

撤銷×××為×××的監護人資格。

事實和理由:

……(寫明撤銷監護人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二、變更監護權程式是怎麼樣的?

首先,現有監護人無法履行、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能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前提條件;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訴訟請求,這包括孩子生父母,長期撫養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須是與孩子生活非常親密的親屬或組織;

最後,就是法院根據具體情形,從有利於孩子身心成長的原則出發,做出變更孩子監護人的判決。

三、變更監護權的條件有哪些?

(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按照普通程式審理;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按照特別程式審理;既要求承擔民事責任,又要求變更監護關係的,分別審理。

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或者單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二)夫妻離婚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

(四)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將子女送給他人收養,如收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並無不利,又辦了合法收養手續的,認定收養關係成立;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不得以收養未經其同意而主張收養關係無效。

綜合上面所說的,變更監護權是屬於被監護人所擁有的權利,但一般在申請時就需要寫一份申請書,同時還需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獲得受理,並且變更成功,但監護人在變更了之後,那麼就需要由新的監護人保護被監護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