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子女撫養>

孩子起訴母親撫養費可以嗎

子女撫養 閱讀(2.82W)

孩子起訴母親撫養費可以嗎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訴訟解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現實生活中,當事人在離婚時約定一方撫育子女,另一方將共有財產的一部或全部贈與子女,不另行給付撫育費。後來子女又提起訴訟,要求未直接撫育子女的父或母給付撫育費,這種情形非常普遍。對此如何處理,司法實踐中存有分歧:一種觀點認為,應當尊重當事人在離婚時的約定,將贈與的財產折價作為撫育費,再根據子女生活、教育的需要作出判決。

根據規定,離婚時,當事人可以協議確定子女撫育費的給付標準、期限,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但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可見,離婚時對撫育費的約定對子女並無約束力。父母離婚後,應當盡力保障不降低子女的生活水平,儘可能減小對子女的負面影響。離婚協議中一方將共同財產贈與子女,能否衝抵撫育費,應當根據所贈與財產的性質進行判斷。對能夠變賣且不降低子女現有生活水準的,可以衝抵撫育費;對不能或難以變賣,或變賣後影響子女正常生活、教育的,則不能衝抵撫育費,子女仍有權向不直接撫育子女的父或母提出新的撫育費訴求。

當事人離婚後,一方生活暫時困難的,能否免除給付子女撫育費的義務,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優先考慮的是子女的實際需要,特別是在自由就業、自主擇業的當下,作為父母,不能以失業、沒有收入為由逃避撫育子女的義務。

夫妻雙方離異以後也是必須要撫養孩子的,這是強制性的,也是義務性的。不能以任何的理由來逃避撫養孩子的義務,除非一方當事人失去了勞動能力,或者是已經沒有了收入的來源,那麼可以暫時不用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