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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以起訴索要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1.82W)

孩子可以起訴索要撫養費嗎?

一、孩子可以起訴索要撫養費嗎?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只能以孩子的名義起訴,要求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給付撫養費。通過起訴方式索要子女撫養費的,需要準備子女撫養費起訴書,這個起訴書可以自己寫,也可以找律師代寫。起訴書有標準格式,但是關鍵在於“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如何將對方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情況寫好,把自己撫養孩子的各種情況寫好,使法院法官相信對方必須支付子女撫養費,這裡面是需要一些功夫的。

二、撫養費的數額、期限及範圍是什麼?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承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關於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首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關於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方式。子女撫育費可以採取以下的給付方式:一是定期給付和一次性給付。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或母,應按月給付;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給付;特殊情況下,也可一次性給付。

3、關於子女撫育費給付的期限。子女撫育費給付期限包括原則期限和特殊期限兩種。原則期限是指撫育費的給付一般至子女18週歲為止。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後,按父母的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育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父母雙方離婚後,孩子未成年的,沒有拿到撫養權的一方要支付撫養費,數額和方式雙方自行協商決定。如果負有義務的一方不履行責任,孩子的直接撫養人可以以孩子名義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裁決。等法院判決後,還可以進一步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