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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不支付撫養費嗎?

子女撫養 閱讀(1.01W)

離婚女方不支付撫養費嗎?

一、離婚女方不支付撫養費嗎?

不可以,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不可以推脫的。

不過也存在特殊情況是可以不給的,一種是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且願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不需給予的,不過這種情況對方也有權利隨時要求給予撫養費;還有一種是有給付義務的父或母因出現某種困難,確實無法或沒有能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免給付數額。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時不給撫養費,也有著教育子女的其他義務,另一方不得以減免撫養費為由,限制或剝奪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權利。

二、離婚撫養費支付形式有哪些?

對於撫養費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現金支付,也可以是實物抵付,當然實物抵付時,應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應的經濟收人為宜。撫養費的支付週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雙方商定的一個特定期間支付。有條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後難以找到對方支付撫養費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無經濟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很多時候,在離婚前夫妻雙方就處於矛盾激烈期,並選擇分居,子女甩手由一方撫養,而另一方以離婚為條件等拒不支付撫養費。這種情況,在離婚時,撫養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對方對分居期間的撫養費進行補償

三、私生子要給撫養費嗎?

父母給子女撫養費是源於兩種原因:

第一,血親原因。也就是說,父母生下來孩子,父母就得對尚未成年的子女進行撫養,這是天生的義務,同時也是法律的義務。父母對自己的親生骨肉不盡撫養義務的話,於情於理於法都是說不通的;

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說,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親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形成了收養關係,那麼對於收養的子女,也必須要當作親生的子女來對待,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

私生子,說白了就是男女沒有結婚的時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結婚不結婚,與孩子是不是自己親生的沒有半點關係。因為私生子與父母之間也是血濃於水的關係,所以父母必須對私生子履行撫養義務。私生子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視和剝奪。

離婚後女方不可以不支付撫養費,在大多數情況下,選擇撫養費的支付形式是一次性現金支付,但也有特殊的情況,可以用財物抵撫養費,主要適用於沒有經濟收入或者給付人下落不明的時候。給付人有固定的收入,可以將每個月收入的20~30%作為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