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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離婚撫養權怎麼判定?

子女撫養 閱讀(2.81W)

一、雙胞胎離婚撫養權怎麼判定?

雙胞胎離婚撫養權怎麼判定?

離婚案中雙胞胎按照有利於孩子日後健康生活的基本原則來進行一個具體的判決,當然如果說是有多個子女的話,通常情況下一方各在一個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這樣對於雙方來說也是非常公平的。在法院實際判決中,雙胞胎撫養很多情況下是一人一個,這是法院出於經濟責任分攤、孩子成長、家長精力這些角度考慮的,但是也有人認為雙胞胎子女在心理和生理上往往比其他孩子更互有依賴性,強行分離對其身心健康極為不利,需要特殊考量和對待。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兩歲以下孩子歸父親撫養的情況有哪些?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三、哪些情況對爭取撫養權有利?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綜上所述,父母離婚對孩子身心影響比較大,如果孩子是雙胞胎,離婚雙方因為撫養孩子糾紛矛盾比較大,可以發起訴訟,由法院審理判決。法院審理撫養權糾紛案件,基本原則就是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對於兩個孩子,可以判決父母各自撫養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