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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拒付撫養費有何後果

子女撫養 閱讀(1.03W)

離婚後拒付撫養費有何後果

一、離婚後拒付撫養費有何後果?

離婚後拒付撫養費,個人財產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離婚後拒付撫養費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5、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6、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離婚後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四、離婚後可以請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父母跟子女之間的關係不會因為父母感情破裂就終止,在子女未滿18週歲之前,父母也必須要履行撫養義務,所以,無論男女之間的感情到底出現了怎樣的問題,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那一方都不能拒付撫養費,這樣做對子女也會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