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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子女撫養 閱讀(1.54W)

離婚協議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一、離婚協議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付撫養費,是可以起訴、申請強制執行的。給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於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法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必須嚴格依法進行。哪些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也必須有法律規定。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檔案不一定有強制執行力,也就是說,雖然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能直接根據協議內容,請求法院對不履約一方的財產採取強制措施。

二、撫養費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採用以下兩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的,如果是和平離婚,會簽署一份離婚協議書。這裡面對撫養費的支付做出了約定,對方應該按照協議內容付錢給撫養孩子的一方。如果拒絕支付,當事人可以起訴。法院在確定撫養費數額的時候,一般會綜合當地經濟條件、被告實際收入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