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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子女撫養 閱讀(8.1K)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在感情破裂,雙方離婚的時候,一般要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都會積極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但是總歸只能屬於一方,如果以後想要變更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怎麼辦?需要什麼樣的法律依據呢?

如何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一、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形式

1、雙方協議變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只要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則應予准予,就是說父母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變更子女撫養權,然後請求法院予以變更;

2、一方以起訴方式要求變更。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由一方起訴要求變更。

無論採取那種方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都需要法院的認可。

二、變更孩子撫養權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非常的大的每位父母都想照顧孩子,可是如果沒有得到孩子的撫養權,不過出現文章中出現的可以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法律依據的時候,是可以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的,同時也要注意證據的保留,希望以上文章的內容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