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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撫養費標準2021年是多少?

子女撫養 閱讀(2.62W)

浙江撫養費標準2021年是多少?

一、浙江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浙江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與規定

《浙江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若干規定》第六條:生育第三個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下列標準徵收社會撫養費。

1、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

2、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徵收。

二、對外來流動人口徵收撫養費管轄地如何確定?

1、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2、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3、當事人的生育行為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為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當事人拒絕支付社會撫養費怎麼辦?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由此可見,浙江省現在全面放開二胎,居民生育第二個孩子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在一些農村家庭,還存在生育三胎的情況,這樣就違反了計生政策。村委會將情況上報後,計生部門會徵收社會撫養費,標準就是浙江省人均年收入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