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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籤的遺贈扶養協議能公證嗎

子女撫養 閱讀(1.03W)

一、老人籤的遺贈扶養協議公證嗎?

老人籤的遺贈扶養協議能公證嗎

遺贈扶養協議可以公證,遺贈扶養協議是一種協議行為,遺贈扶養協議不需要公證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依據需要決定是否辦理公證。辦理遺贈扶養協議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扶養人為組織的,應提交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代理人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2、居民(村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遺贈人的家庭成員情況證明

3、居民(村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扶養人的經濟情況和家庭成員情況證明

4、遺贈財產清單和所有權證明

5、扶養人有配偶的,應提交其配偶同意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書面意見

6、遺贈扶養協議書。

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如何?

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於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

3、遺贈扶養協議的執行期限一般較長。

4、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後,遺贈人與其子女、扶養人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因此而解除。

三、遺贈扶養協議的特徵有哪些?

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的法律行為

2、遺贈扶養協議是雙務、有償的法律行為

3、遺贈扶養協議是諾成性的法律行為

4、遺贈扶養協議是要式的法律行為

四、遺贈扶養協議解除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 (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司法實踐中任何的書面協議包括遺囑,這些都是可以到公證機構進行公證的,關鍵是當事人自己要分析一下是否有公證的必要性,當然了,對遺贈扶養協議進行公證的話也更有法律保障一些,對遺贈人和撫養人都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