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遺贈的特徵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2.32W)
遺贈的特徵是什麼
遺贈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遺贈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遺囑人通過遺囑將個人財產遺贈給他人時,並不需要徵得其同意。遺贈人在生前亦可單方取消該遺贈。同樣,受遺贈可以接受遺贈,也可不接受遺贈。
二、遺贈是無償的、自願的,死後才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三、受遺贈人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國家、集體組織和社會團體和個人。
四、遺贈的標的只能是遺產中的財產權利,而不能是財產義務(如債務)。如果遺產中的所有權和債權的標的之價值大於債務標的之價值,遺贈人可將全部遺產贈給受遺贈人,最終受遺贈人應得到財產利益。
五、受遺贈權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當受遺贈人先於遺贈人死亡,其受遺贈權便自然消失。當受遺贈人不願接受遺贈,他也不能將該遺贈財產轉給他人。
六、清償遺贈人的債務優先於執行遺贈。
七、遺贈人行使遺贈權不得違背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