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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合同有什麼特徵 | 贈與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合同效力 閱讀(2W)

在提到贈與合同的時候,相信大家並不會感到太陌生。生活中,一般在進行房屋贈與的時候,當事人為避免日後出現糾紛,往往就會簽訂書面的合同。而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贈與合同屬於雙務合同。在一方有贈與表示的同時,另一方也要有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才行。而贈與合同也有自己的特徵,那麼贈與合同有什麼特徵?下文中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贈與合同有什麼特徵?贈與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一、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屬於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無償的給予受贈人而訂立的合同,贈與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願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二、贈與合同有什麼特徵?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因此贈與合同具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徵,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喪失財產所有權,受贈人獲得財產所有權。

2、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單方承擔將財產所有權轉移至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是無償接受贈與人所贈與的財物,並不需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義務,因此贈與合同是單方義務無償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指出“公民之間的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將產權證書交付受贈人,受贈人根據受贈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根據該規定,贈與合同具有其實踐性。

贈與合同有什麼特徵?在分析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已經清楚了吧。不管是什麼型別的合同,其實都是有自己的內在特徵的,而正是因為這些特徵的不同,也就可以幫助我們區分不同型別的合同。在實踐中贈與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其實就是要實際的履行其中約定的義務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