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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微信賬號可以繼承嗎?

遺產繼承 閱讀(1.23W)

一、對於微信賬號可以繼承嗎?

對於微信賬號可以繼承嗎?

賬號本身是不可以繼承的,但賬號的財產屬性是可以繼承處理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個人財產是可以繼承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二、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範圍有哪些?

(1)與合同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連的債權不能作為遺產。

(2)與特定人身相聯絡的債務是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的。

(3)保險金能否作為遺產?

(4)死亡補助金是否是遺產?

死亡補助金是死者因受侵權傷害或工傷等致使死亡後,由侵權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單位等給與死者近親屬和被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其中被撫養人包括對父母的贍養、對配偶的扶養和對子女的撫養等。死亡補助金產生與死者死亡之後,因此它不可能成為死者生前遺留的財產,所以不屬於遺產。死亡補助金應當歸近親屬共有,當事人對該金的分割要求屬於對共有財產的析產,而非對遺產的繼承。

(5)承包經營的財產是否屬於遺產?

在實踐中,被繼承人生前承包經營的財產,如土地、林地、企業等,不屬於遺產,不能繼承。但承包經營的收益,屬於遺產。

(6)職工因公死亡、犧牲後對其親屬的撫卹金不屬於遺產,該款系對死者家屬的撫慰和經濟補償,由受撫慰者本人享有。

(7)國有資源使用權不能作為遺產被繼承。

有關遺產的具體範圍在法律中已經明確進行了規定,涉及到微信賬號的繼承處理,也是需要按照上述規定的遺產範圍來進行的,但賬號本身是不可以進行過戶處理的,當事人在辦理繼承時,可以提供有關檔案要求微信將有關財產進行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