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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官司如何打

遺產繼承 閱讀(2.63W)
遺產繼承官司如何打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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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打遺產繼承官司?具體是如何收費的?

1、訴請準備

(1)諮詢律師,收集證據材料

(2)確定訴請和被告

一般來說,繼承案件的訴訟請求有兩點:一是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原告繼承的遺產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

在法定繼承中,被告主要是佔有或多佔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如法定繼承人佔有的份額比較恰當,或其佔有的是依法應得的一部分,則可不將其列為被告。

在遺囑繼承或遺贈關係糾紛中,被告主要是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按遺囑可得遺產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受益人。如果請求從遺產中清償自己的債權財產,則提起訴訟的被告是遺產執行人、遺產實際佔有人、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遺贈受益人。根據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範圍是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書寫遺產糾紛起訴狀

2、確定管轄法院,立案起訴

遺產訴訟,一般由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如果爭執的遺產是不動產,原告可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是動產,如金銀首飾、傢俱雜物,可向動產地法院起訴。動產不在一地法院管轄的,選價值大的動產地法院管轄。既有動產又有不動產,可向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以上是怎樣打遺產繼承官司的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