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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遺產繼承 閱讀(2.01W)

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自然人死亡後,最重要的問題就是關於遺產了,那麼遺產繼承的方式有哪些呢?我們的法律當中是怎麼規定遺產繼承方式的呢?現在本站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遺產繼承的方式。

遺產繼承方式

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囑繼承和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以上就是我國的法律中關於遺產繼承的四種方式,但在實踐中最多的就是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了,其中法定繼承中最重要的就是哪些人有資格可以繼承遺產?哪些是第一順位的?哪些是第二順位的繼承人?關於這方面的遺產繼承問題請具體聯絡我們本站,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給您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