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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書遺囑認定合法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2.33W)

自書遺囑認定合法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自書遺囑認定合法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並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3、必須註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並不需要見證人。但是,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註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爭議的,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列印的遺囑並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二、自書遺囑的注意事項

1、自書遺囑請使用藍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鋼筆或者簽字筆,不要使用圓珠筆。如果自書遺囑本身發生爭議的時候,圓珠筆寫的字很難進行筆跡鑑定。

2、被繼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時候,請優先選擇公證遺囑。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會被認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影響自書遺囑的效力。

3、手寫遺囑的內容必須全部手寫,不能使用電腦打字,之後簽字的方式,否則可能會被法院認為不符合手寫遺囑的法定形式要件。

4、 做手寫遺囑的時候建議找兩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人需要在公證遺囑上簽字。如果繼承過程中,有繼承人對於手寫遺囑的真實性發生爭議,就需要進行筆跡鑑定。而筆跡鑑定本身能否進行取決於許多因素,比如是否存在鑑定檢材。如果有見證人的話,就可以更加方便的解決這些問題。

為了爭奪遺產,強迫父母提前立遺囑,甚至直接偽造遺囑的這些事情屢見不鮮,所以,如果其他人對自書遺囑的真實性存在著疑問的話,可以通過司法鑑定機構或人民法院來辨認這份遺囑的法律效力,如果滿足以上條件,就應該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