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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放棄繼承權是否有時間限制

遺產繼承 閱讀(1.92W)

放棄繼承權是有時間限制的,繼承人想放棄自己的權利,應當在遺產分配之前提出,如果遺產已經開始處理,這樣就不能再表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民事權利,放棄後就不得反悔,要求重新分配遺產。因此,對於繼承人來說應當謹慎對待。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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