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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權繼承中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2.92W)

在著作權繼承中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一、在著作權繼承中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繼承人一般不能繼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權,但有責任對其進行保護。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後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作者去世後,繼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據作者的遺囑、遺贈扶養協議或法定繼承的規定取得著作權,成為著作權主體。一般而言,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可以繼承,人身權利不能繼承。但是,對於死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繼承人能否行使發表權以及能否享有遺作的著作權的問題,各國規定不一。大多數國家著作權法均規定,凡作者生前未發表也未在遺囑中明確是否發表的,遺作的發表權可由作者的繼承人行使。對於遺作的著作權,多數英美法系國家規定可由繼承人行使,遺作的有效期為作品發表之日起若干年,如英國《著作權法》第95條的規定。大陸法系國家一般認為在這種情況下,遺囑執行、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行使遺作的發表權,但是隻能享有作品的用益權。如法國《著作權法》第19條、21條的規定。

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包括公民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一般而言,繼承人對著作權的繼承,主要是繼承作者死亡後剩餘的有效期間的著作財產權。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權有效期屆滿這段時間內,繼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因此,我國《著作權法》第19條第1款規定: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本法第10條第1款第5項至第17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據此,因繼承而取得著作權財產權的人,能成為著作權法律關係的主體。

綜上所述,可以知道著作權可以作為財產性的權利進行繼承的,當作者去世以後,可以按照規定去辦理繼承的程式,但是人身性的權利是不能被繼承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去世後無人繼承和受贈的遺產,將歸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