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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繼承證明怎麼寫

遺產繼承 閱讀(2.79W)

放棄遺產繼承證明怎麼寫

一、放棄遺產繼承證明怎麼寫?

放棄遺產繼承不需要寫證明,需要寫宣告。

放棄繼承權宣告書

宣告人:_____ , 男/女, _年 _月 _日出生,現住 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繼承人____的 。被繼承人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後在_____遺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人是法定繼承人之一,但本人經慎重考慮後決定:

完全自願放棄對上述財產中屬於 遺產的繼承,今後決不反悔。

宣告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二、放棄繼承權宣告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放棄遺產繼承權必須是繼承人自願的,如果其他繼承人強迫本人放棄繼承權,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出具了一份放棄遺產繼承權的書面宣告,為逃避法定責任才決定放棄繼承權的,存在這些情形的,放棄遺產繼承權的宣告都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