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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公證費用標準是怎麼樣的

遺產繼承 閱讀(2.71W)

立遺囑公證費用標準是怎麼樣的

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收費大約在200元-400元之間。遺囑屬於一種個人宣告,不發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後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繼承權公證費按辦理繼承時房屋價值的2%收取。

一、從《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的規定來看,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對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二、辦理遺囑公證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三、自書遺囑的效力

按照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後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表示,有人簽名並註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遺囑公證是我們國家規定需要收費的一種法律程式。並且被繼承人寫號遺囑之後,最好是去公證處公證一下,這樣能夠有效的避免因為遺囑效力問題而發生一些糾紛。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