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法律後果

遺產繼承 閱讀(2.09W)

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後,繼承人不得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同時也不對被繼承人的債務進行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人放棄繼承遺產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