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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法定繼承 | ?法定繼承有哪些範圍?

遺產繼承 閱讀(1.72W)

什麼是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有哪些範圍?

遺產繼承當中,經常聽說的是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一般情況下是遺囑繼承優先,要是死者沒有留下有效遺囑的話,那麼才會按照法定繼承方式來繼承遺產。那麼你知道什麼是法定繼承嗎?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法定結婚

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相對於遺囑繼承而言的,語源自羅馬法的successioab intesta,亦即非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蔘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並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二、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指按照法律規定哪些人可享有繼承權,可作為遺產的繼承人。我國繼承法確定的法定繼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繼承法》第10條中明確規定:“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3、父母。我國《繼承法》第10條3款規定:對子女遺產享有繼承權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

兒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親,彼此不發生法律上的撫養、贍養的權利和義務,一般情況下,亦不產生繼承權的問題。但為了鼓勵那些照顧、贍養公婆和岳父母的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我國繼承法明確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和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是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應從贍養的時間、內容等方面認定,主要指長期提供生活上的經濟幫助或在勞務方面給予主要扶助。

三、法定繼承人的順序

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指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次序。被繼承人死亡後,並非所有的法定繼承人都可以同時繼承遺產,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規定的先後順序,依次繼承。

我國《繼承法》第10條把法定繼承人分為兩個順序加以規定: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時,婚姻法把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女婿,也列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只有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時,或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才能繼承。對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時,沒有先後順序之分,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可見,繼承開始時,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是現實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的繼承權只是一種可能性,它要成為現實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看完上文的文字後,相信你已經知道什麼是法定繼承了吧。一般只有在法定繼承當中才會有一個繼承順序的說法,往往都是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來繼承遺產的,這樣能夠避免很多糾紛的發生。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