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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買遺產房需要什麼手續?

遺產繼承 閱讀(2.98W)

當事人買遺產房需要什麼手續?

一、當事人買遺產房需要什麼手續?

依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購買遺產房和購買其他房屋的手續是一樣的,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都可能進行買賣。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

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二、過戶所需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印花稅:按房屋評估價的0.05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房屋產權登記費:

100.00元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備註:老人去世後子女只能通過繼承來對房產進行過戶,理論上沒有時間限制,但是最好是儘快辦理,過戶後需要注意五年內出售該房子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購買繼承的房屋不需要注意一些細節,但是對於繼承人如果要出賣處分繼承而來的房屋就需要注意了,因為繼承屬於法律規定的,不需要進行產權轉移,繼承人就可以獲得所有權,如果要處分該房產,應將產權先過戶自己名下才可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