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遺囑房產公證要幾天?
辦理遺囑房產公證一般是15天之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二、辦理遺囑房產公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託公證書及委託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登出戶口證明;
4、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5、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
6、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係證明;
7、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等。
三、公證機構不予公證的情形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復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制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係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鑑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知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道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遺囑或其他文書公證的時間都不會超過15天,如果遺囑人生前沒有對房產遺囑辦理公證,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可以直接憑藉遺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房產證等材料辦理遺產房的過戶,就無需再辦理公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