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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老保險子女可以繼承嗎?

遺產繼承 閱讀(1.18W)

一、農村養老保險子女可以繼承嗎?

農村養老保險子女可以繼承嗎?

農村養老保險子女可以繼承,養老金是可以作為公民遺產,按照《民法典》的規定進行繼承的。繼承分兩種情況:首先,如果被繼承人制定了受益人,那麼養老金由指定受益人取得;其次,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指定的受益人,那麼養老金由法定繼承人取得。根據國家相關檔案的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投保人在繳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餘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者無指定受益人的,按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相應的喪葬費。

二、農村社會保險參保條件是什麼?

根據政府頒發〔2010〕187號檔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新農保參保物件為具有本縣農村戶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參加新農保;根據政府頒發〔2011〕156號檔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物件為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新農保參保人員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個檔次。城鎮居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參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個檔次。兩類參保人員均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後,一次性繳納。

對於在農村生活的農民來說的話,他們也是有社會保險的,在社會保險基金賬戶當中是有一定的金額的,如果人員去世的話,那麼後續的賬戶當中的剩餘金額是可以由子女來進行,繼承的首先是有受益人的情況之下按照受益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