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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出嫁了有父親的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9.25K)

一、女兒出嫁了有父親的繼承權嗎

女兒出嫁了有父親的繼承權嗎

有,《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

依《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後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我國《民法典》特別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二、遺囑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設立遺囑時,當事人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設定。除了公證遺囑外,設定的遺囑還應該具有遺囑見證人。由見證人見證遺囑的設定和繼承,繼承時符合遺囑的條款和規定可以繼承遺囑中的財產,不符合的遺囑見證人可以要求停止繼承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