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出嫁的女兒戶口未遷出有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1.7W)

出嫁的女兒戶口未遷出有繼承權嗎

任何人的繼承權都是平等的,無論男女都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出嫁的女人無論其戶口有沒有遷出,都不會改變其第一繼承人的順序或者權利。女兒和兒子一樣享有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財產分割的份額也應該和男生的份額是一致的。但是女兒需要和兒子一樣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和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

一、擁有繼承權權利不分男女,大家一律處於應該繼承的順序內。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指的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指的是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順序的排列和性別沒有關係;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死了丈夫的兒媳或者死了妻子的女婿盡到了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的話,那麼其也應該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無論男女,全都平等的享受繼承權的權利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數額應該均等。只要盡到了贍養老人的義務就可擁有繼承權。

三、如果其兒子先於父親死亡,那麼其兒子的子女可以代替父親享有相應的繼承權,如果女兒先於父親去世,那麼其子女可以代替母親享有相應的繼承權。根據《民法典》的這些規定,都說明了繼承人的繼承權平等,不管男女,只要是符合規定的繼承人都平等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在分配財產的時候,繼承人應該嚴格遵守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無論男女都平等的享有繼承的權利,養老育幼、要優先照顧沒有工作來源或者身體有殘缺的繼承者的利益、提倡互相謙讓,能夠做到和睦相處。

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需要注意被繼承人是否立有遺囑,如果有遺囑的,要遵循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的規則。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繼承開始之後,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的,但是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的,就需要按照遺囑的內容來繼承或者是遺贈辦理。所以,繼承人在繼承遺產之前需要關注下被繼承人有沒有遺囑留下,如果有留下遺囑的話,那麼就要按照留下的遺囑來進行財產分配。但也有例外情形,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則需要對相關遺產進行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主動將自己的繼承遺產的權利放棄的;

2、遺囑的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是屬於已經喪失了繼承權的;

3、遺囑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在遺囑人死亡之前就死亡了的;

4、遺囑中有無效的部分內容,涉及到的相關遺產依照法定繼承辦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沒有任何的前提下,子女如果存在不贍養自己父母的行為的,父母有權取消其繼承權。被繼承人在世的時候,有權對遺產分配進行調整,前提是不存在性別的其實以及對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保留有相應的份額。

綜上所述,出嫁的女兒不管是戶口未遷出的還是遷出的,只要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的,如無任何前提下不贍養父母、為爭奪遺產加害其他法定繼承人、加害被繼承人等,都是有繼承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