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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代書遺囑應該一式幾份

遺產繼承 閱讀(2.04W)

一般情況下代書遺囑應該一式幾份

一、一般情況下代書遺囑應該一式幾份

代書遺囑一般一份就可以了或者一式兩份,由代書人和被繼承人各自保管一份。根據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而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3)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二、遺囑無效的九種情形

(一)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二)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由於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的

(四)基於財產處分上的原因而遺囑無效

(五)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義務而導致無效

(六)多份遺囑的內容衝突造成的遺囑無效

(七)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

(八)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衝突造成遺囑無效

(九)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於或等於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後無剩餘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經過公證的遺囑叫做公證遺囑,公證遺囑並不是唯一有效的遺囑形式,我國法律共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包括:自書、代書、口頭、錄音及公證遺囑,不管當事人訂立何種形式的遺囑,只要遺囑在內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就屬於合法有效的遺囑。至於在辦理房產繼承過戶中,房管部門是否要求辦理公證,這是另一回事。但公證並不是遺囑生效的必要條件。

如果寄希望於讓他人幫助自己來寫遺囑的話,我們建議大家最好讓專業的律師作為代書人,然後代書遺囑由律師事務所保管一份,再由立遺囑人本人保管一份,如果沒有計劃辦理公證的話,一式兩份就足夠了,遺囑也不是寫的越多越好的,只要有效就行。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