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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領養證的養女可以繼承財產嗎

遺產繼承 閱讀(1.46W)

沒有領養證的養女可以繼承財產嗎

一、沒有領養證的養女可以繼承財產嗎?

沒有領養證的養女可以繼承財產,父母子女關係除基於血緣聯絡的自然血親外,還有通過法律擬製的血親關係,即以收養關係建立的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111條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收養關係一經成立,養子女便取得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權繼承養父母的遺產。

而且,我國《民法典》第1127條明確規定,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處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二、養子女能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嗎

關於養子女能否繼承親生父母遺產的問題,我國法律也有比較明確的規定:

1、《民法典》第1111條第2款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收養行為使得權利義務關係發生了轉移,養子女與養父母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與生父母間解除了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此,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除非解除收養關係,恢復與生父母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2、《繼承法意見》第19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第1127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14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3、需要指出的是,《繼承法意見》第31條規定:依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分給適當遺產的人,分給他們遺產時,按具體情況可多於或少於繼承人。

在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家庭的孩子是被收養的,在這種狀況之下都是通過合法的收養手續來辦理的,所以在繼承這個問題上收養的孩子也是可以進行遺產方面的繼承的,這在《民法典》絕對是被允許的,所以無需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