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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糾紛起訴流程

遺產繼承 閱讀(2.48W)

有7個流程。如下:
1、起訴方先收集遺產所有權的證據,寫起訴書;
2、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人民法院根據遞交的資料,判斷是否受理;
4、人民法院受理後,通知起訴方交訴訟費,遞交證據書;
5、人民法院通知被告舉證;
6、人民法院排期開庭,傳送傳票;
7、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繼承遺產糾紛起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