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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財產分割順序的規定是什麼?

遺產繼承 閱讀(1.9W)

遺囑財產分割順序的規定是什麼?

一、遺囑財產分割順序的規定是什麼?

遺囑財產分割順序的規定是: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被剝奪繼承權的,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遺產。

二、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關於繼承權的原則

1、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主要有以下表現:

第一,凡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均為遺產,全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二,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或限制。

第三,繼承權為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義務。

2、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 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 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

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 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後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我國《繼承法》中特別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遺囑財產分割順序在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有著明確的規定,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由於繼承財產的問題意見不一致導致的糾紛,因此我們應該在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的規定進行分割,秉持著和平解決的原則,如果一旦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