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立遺囑能剝奪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 閱讀(2.21W)

一、 立遺囑能剝奪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嗎?

立遺囑能剝奪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嗎?

立遺囑能剝奪非婚生子女繼承權,遺囑中不傳非婚生子女是可以的,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遺囑是可以根據個人意願來訂立的,被繼承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訂立有關內容,如果遺囑中未將非婚生子女列為繼承的,那麼也是有效的。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二、遺囑的有效條件

由於遺囑是死者生前所作的處分,在他死後才予執行,故應具備必要的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在國外,遺囑能力並不等於行為能力,可以是達到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在中國,一般即指行為能力,即達到成年年齡,精神健全,從而具有行為能力,而無行為能力或者行為能力受限制的人(見自然人)所立的遺囑無效。但如在設立遺囑後,遺囑人喪失行為能力,不影響其已經設立遺囑的效力。

②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因受威脅、強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或偽造、篡改的遺囑無效。

③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社會道德。在中國,凡違背法律規定剝奪未成年人和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部分,歸於無效。

④遺囑須具有一定的形式。

各國對遺囑形式都有具體規定,如大陸法系諸國規定了4種形式:

①自書遺囑,即由被繼承人親自書寫的遺囑;

公證遺囑,即遺囑必須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才能生效;

③密封遺囑,即遺囑寫好後,由被繼承人親自密封,交律師或其他合法保管人保管;

④代筆遺囑,即被繼承人授意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並給合法證明屬實。

在中國,一般有公證、自書、代書三種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可以口授遺囑。口授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並由見證人作出書面或口頭證明。

遺囑繼承是目前比較普遍的情況,可以減少有關繼承糾紛和矛盾,相關情況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遺囑內容和條款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不同的遺囑事項所認定的遺囑情況是不同的,但如果遺囑中存在違法的條款那麼該遺囑就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