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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權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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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權是否合法?

對於那些在生命的存續期間,已經積累了財產的主體,是可以在自己的生命終結之時,訂立遺囑的,有時在遺囑中,會不將財產分配給那些非婚生子女,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此種遺囑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權是否合法?若不合法,怎樣才能得到救濟呢?

一、遺囑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權是否合法?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換句話說,婚生子女該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擁有。

既然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那麼非婚生子女當然享有繼承權。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而這裡的“子女”,不僅包括婚生子女,還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因此,在發生非婚生子女繼承權糾紛時,非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可以繼承財產。

但是,非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是一回事,能不能繼承到財產卻是另一回事。因為,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方式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在死亡人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遺產按照法定方式進行繼承,此時非婚生子女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到財產。

如果死亡人立了遺囑,那麼財產的繼承就要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如果死亡人在遺囑中沒有把非婚生子女列為有權繼承財產的人,那麼非婚生子女就無法繼承到財產。

二、《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財產的所有者,在自己死亡之前,可以訂立遺囑,遺囑的訂立是享有自主權的,可以剝奪某些民事主體的繼承權,這也就回答了遺囑非婚生子女沒有繼承權是否合法這個問題,對於那些享有繼承權的民事主體,也可以發表宣告,放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