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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的糾紛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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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的糾紛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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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繼承遺產。現實中,這種繼承關係更容易產生糾紛。那一旦遇到,當事人就代位繼承的糾紛該如何處理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代位繼承的糾紛該如何處理

《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以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為適用的前提條件,代位繼承人也只限於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所以在處理代位繼承糾紛時一定要明確和把握以下幾點:

1、被代位人須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這是我國代位繼承的前提條件,也是我國代位繼承製度的鮮明特徵。

2、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等,這進一步解釋說明了“晚輩直系血親”的範圍。

3、代位繼承是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中規定的“血親”是既包括自然血親,同時也包括擬製血親,即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和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的養子女,均可作為代位繼承人。

4、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是本應由被代位人所繼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喪失了繼承權,那麼相應的代位繼承人也不能繼承財產。

5、代位繼承只適用於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發生代位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遺囑不得執行,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

6、在代位繼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繼承,即丈夫為被代位人時,妻不代夫,妻子為被代位人時,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輩直系血親進行代位繼承。

7、發生代位繼承時,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繼承地位與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共同繼承,代位繼承人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順序沒有其他繼承人,那麼代位繼承將作為唯一的繼承人,取得全部遺產。

二、遺囑能剝奪代位繼承權嗎

所謂代位繼承,就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其晚輩直系血親(孫子女、外孫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正因為代位繼承人,是代替其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父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就代位繼承人的法律地位而言,是屬於法定繼承人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說,由於代位繼承,繼承人的其晚輩直系血親,已成為法定繼承人。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因此遺囑可以剝奪代位繼承人的繼承權。

根據我國《繼承法》,“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所以,遺囑繼承不能剝奪代位繼承的未成年孫子女的繼承權。

要想解決代位繼承的糾紛要面臨很多困難,包括家庭內部各繼承人的不認同,還包括外部向不同行政機關請求開具相關證明材料。當然,如果當事人不清楚應該如何來處理這類糾紛的話,不妨委託我們本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