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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繼承人的子女可以代寫遺囑嗎

遺產繼承 閱讀(1.35W)

作為繼承人的子女可以代寫遺囑嗎

一、子女可以代寫遺囑嗎

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因其直接參加繼承,同繼承存在著直接而重大的利害關係,如果讓他們擔任遺囑代書人,難免會弄虛作假,損害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現篡改遺囑、歪曲遺囑本意、增加或減少遺囑內容等行為,給其他繼承人的利益造成損害。即使作為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沒有惡意,也沒有弄虛作假從中漁利,但因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因此,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其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遺囑代書人。

被繼承人兒女是繼承人,因此不能夠代寫遺囑。

二、代書遺囑有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二)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並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繼承法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願的表露,也為了防止日後就遺囑的效力發生糾紛。

(三)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並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

(四)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三、被繼承人能代寫遺囑嗎

依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其中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而且《繼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最後,也提醒想留代書遺囑的市民注意,一定要留合法有效的遺囑,否則最終將不能達到被繼承人的心願。

因為子女屬於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從保護其他繼承人利益考慮,一般不允許子女為父母遺囑的代書人,這樣也能從一定程度上保證遺囑內容的真實性,減少對其他繼承人利益造成損害的可能。而在之後的繼承當中,也才能更好的讓被繼承人的意願順利得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