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遺產繼承>

香港遺產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 閱讀(1.75W)
香港遺產繼承順序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香港法律中遺產繼承順序比例

第二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父母、二、三順序的繼承;第四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半血親的兄弟姐妹;第三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全血親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第六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全血親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媽;配偶無固定順序;第七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半血親的伯伯叔叔姑姑舅舅姨媽,可以視情況參與第一第一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子女及其後嗣;第五順序的血親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