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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順序的繼承人怎麼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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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順序的繼承人怎麼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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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遺產繼承人包括有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不管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還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同順序的繼承人怎麼繼承遺產呢?本站小編為您分析介紹。

一、同順序的繼承人怎麼繼承遺產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如下: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5、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6、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二、有哪些遺產分割的方式

遺產分割的方式,是指繼承人取得遺產應繼份的方法。關於遺產分割的方式,如果遺囑中已經指定了分割方式,則應按遺囑指定的方式分割遺產;遺囑中沒有指定遺產分割方式的,由繼承人具體協商遺產的分割方式;繼承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調解確定遺產分割的方式;調解不成的,則通過訴訟程式,由人民法院確定遺產的分割方式。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辦法處理。根據這一規定,遺產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2、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3、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由於遺產的多樣性,不同的遺產其繼承分割的方式也就不同。而在法定繼承當中,具體分為了兩個順序,同順序的繼承人一般是均等的分割遺產的。當然,現實中通常是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遺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周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