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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立遺囑把房子給母親可以麼

遺產繼承 閱讀(1.68W)

兒子立遺囑把房子給母親可以麼

一、兒子立遺囑把房子給母親可以麼?

可以,遺囑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立遺囑人可以對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除非房子是夫妻共有的,不經過妻子的同意就把房子給父母的行為就是無效的,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

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

遺囑繼承效力高於法定繼承,低於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

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

首先,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因為只有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放棄繼承權,也未先於遺囑人死亡。

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資格。喪失或放棄繼承權的遺囑,繼承人即不再具有繼承資格,不能再適用遺囑繼承;遺囑繼承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時,不適用遺囑繼承,也不發生代位繼承。

二、遺產繼承順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既然是立遺囑,那房產的分配方案完全要尊重立遺囑人的個人意願,正常情況下兒子不會先去另一份遺囑,可能當事人身患重病,在為時不多的情況下把名下的房產留給了母親。另外,要特別留意妻子是否是這套房子的共有產權人,因為立遺囑時不能處分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