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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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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對於同居關係但是卻要求分割財產的這種做法也並沒有什麼好意外的,因為雙方可能是屬於沒有領結婚證的一種事實婚姻關係,這和現在的年輕人沒有結婚就居住在一起的這種做法本質上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雖然其中有一方要求分割財產,但是另一方也要對這種訴訟請求進行答辯的,下面小編要給大家介紹的內容就是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一、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答辯狀的內容有哪些?

答辯狀的內容包括了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項。

(一)首部。寫答辯狀名稱,“民事答辯狀”或“答辯狀”。

(二)正文

1、答辯人一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資訊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所,還應該寫上電話等聯絡方式,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且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接著寫明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還要寫明其與答辯人的關係。如果委託律師代理,只需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也可以不寫明代理人和律師,在委託上列明,將委託上交給法院。

2、案由。主要寫明對原告(或上訴人)為何案件起訴進行答辯;對於何時收到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可寫可不寫。具體寫法如:“答辯人因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案由)訴訟一案,現答辯如下:……”。或者寫:“答辯人於年月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或上訴人)提起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現提出如下答辯:……”。

3、答辯的理由。這是答辯狀的主要部分。或者說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針對不實之詞進行反駁。客觀事實是構成行為性質和判斷是非的根據,虛構的事實必然導致錯誤的判斷。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指明其所謂“事實”的虛假性,並敘述案件真實情況。同時出示關鍵證據。

(2)、針對舉證錯誤進行反駁。證據與案件事實密切相關,證據虛假,必然反映事實的虛假或論辯的荒謬。因此,用確鑿的證據,反駁對方訴狀舉證的虛假、說理的不當,是反駁訴訟請求最有利、最簡捷的方法之一。

(3)、針對論證錯誤進行反駁。對方無禮的訴訟請求,難免在說理時暴露出語言思維的邏輯混亂,觀點與依據的互相矛盾、不合法理或違背常理等破綻。答辯狀若第一章婚姻家事訴訟能準確而尖銳地指出這些漏洞,常常可以“出奇制勝”,使對方當事人陷入被動局面。那麼,答辯人完全可以建議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4)、明確提出答辯意見和請求。論證答辯理由的最終目的是提出答辯意見和主張。應在辯駁的基礎上,綜合答辯內容要點,提出具體主張,部分或全部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一般寫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詞“綜上所述”,引出答辯內容要點,最後提出答辯要求。

(三)結尾

1、致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某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簽名和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應寫明:

(1)、本答辯狀副本份;

(2)、物證或書證(名稱)件;

(3)、證人(姓名)(住址)。

二、寫答辯狀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不要使用過激言論。誰對誰錯自有法官評說,故所用詞語儘量選擇中性詞,特別是針對他人的人身攻擊的侮辱性詞語千萬不能出現在你的文字中。因為答辯狀是法官對你的第一印象,寫的好壞是水平問題,使用過激言論和侮辱他人,則是人品問題。

2、不能產生歧義。答辯狀的內容儘量少使用修飾的句子,書寫的文字要端正,語句要通順,條理性要強。最好訴狀是列印的。因為使用過多的修飾詞語,容易產生歧義。

3、有爭議的一些事實儘量不在答辯狀中表述。答辯狀書也可以說是一份證據,屬於自認,而要推翻自己的自認,必須要有充足的證據才可以。因此,答辯狀的書寫一定要精煉,說多了反而被原告抓住把柄。

4、答辯狀可以不寫,但如要反訴,反訴狀卻要按時提交。有些糾紛本來很難確定是非,也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惡人先告狀也是有的,故你在應訴時,要考慮是否有必要反駁或反訴。反駁是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予以駁斥或者否認,而反訴也就是你反告他。需要立案,需要繳納反訴費(反訴費減半收取),反訴狀與起訴書的寫法基本相同,在提交反訴時,應當提交證據。

5、注意核對確認原告提交的證據。寫答辯狀除了針對原告的訴狀所陳述的事實進行反駁外,應當結合原告提供的證據的真偽進行反駁。

其實民事答辯狀的整體格式不會有什麼大的差別的,只不過不同的答辯狀當中的內容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參考性,就像是我們迴歸到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答辯狀的這個問題上也是一樣的,如果沒有確認了對方提交的訴狀和雙方的同居關係的話,答辯狀在具體書寫的時候,當中的內容沒辦法統一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