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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怎麼領養中國小孩

收養贍養 閱讀(1.39W)

對於領養小孩的行為,我國並沒有禁止只能是我國居民才能夠領養,也就是說外國人在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情況下,辦理了相關領養登記手續的,也是可以在我國領養孩子的。那麼外國人怎樣在我國領養小孩呢?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外國人怎麼領養中國小孩

一、外國人怎麼領養中國小孩

(一)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華僑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不受限制)。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30週歲。

(五)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

(六)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該限制。

(七)有配偶的人收養子女,必須夫妻共同收養。

二、外國人收養中國小孩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跨國收養申請書。

(二)出生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產狀況證明。

(四)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五)職業、經濟收入和財。

(六)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七)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八)家庭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收養人的身份、收養的合格性和適應性、家庭狀況和病史、收養動機以及適合於照顧兒童的特點等)。

收養人將所有證件和材料通過常住國政府批准的收養組織寄往中國收養中心。中國收養中心批准申請人的收養申請後,向收養人發出《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向廣東省民政廳發出《涉外送養通知》。外國人領養中國小孩,應當通過所在國政府或者政府委託的外國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託的中國收養中心轉交收養申請並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

收養申請書、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是指由收養人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大使館或者領事館認證。

三、外國人收養中國小孩的程式

(一)外國收養人應當親自辦理收養登記

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應當親自來華辦理登記手續。夫妻共同收養的,應當共同來華辦理收養手續;一方因故不能來華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委託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和認證。

(二)收養人與送養人應當訂立收養協議

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收養協議

協議一式三份,收養人、送養人各執一份,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時收養登記機關收存一份。

(三)涉外收養登記的機關

書面協議訂立後,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

(四)辦理涉外收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

收養關係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時,應當填寫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登記申請書並提交收養協議,同時分別提供有關材料。收養人應當提供中國收養組織發出的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及收養人的身份證件和照片。送養人應當提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出的被收養人已被同意收養的通知及送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社會福利機構作送養人的,為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被收養人的照片。

(五)涉外收養審查與登記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外國人來華收養子女登記申請書和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送養人的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7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民法典》和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書。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登記機關將登記結果通知中國收養組織。

以上就是對外國人在我國領養孩子的條件、材料以及程式等內容的講解,希望可以解開你的疑惑。領養孩子並不是我們想象中那麼簡單的事情,此時雙方都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同時還要辦理領養手續,這樣的領養行為才是合法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