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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養經濟補償

收養 閱讀(2.56W)
解除收養經濟補償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為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著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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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養關係經濟補償

一般地,生父母提出解除收養關係的,將會直接損害收養人的利益,比如收養時間較長,養父母對孩子的付出越大的,那麼生父母即需要給予經濟補償。不過,因為收養時間長短,以及對子女的付出程度等,所以雙方可能會因此產生糾紛

實踐中,解除收養關係可以按照以下因素確定經濟補償:

1、當地人均消費水平;

2、撫育孩子的實際支出;

3、雙方的過錯大小等,比如養父母是否虐待被收養人,雙方關係惡化的過錯責任分配。

所以,根據以上因素確定經濟補償時,還得明確解除收養關係的原因,不管是收養人一方的責任過錯,還是被收養人以及生父母的過錯,都將直接影響經濟補償金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