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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步驟

離婚 閱讀(2.25W)

訴訟離婚程式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起訴。離婚案件起訴時,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二、審理。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階段。
三、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起訴離婚步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