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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離婚禮金賠償問題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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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離婚禮金賠償問題怎麼認定?

男方離婚禮金賠償問題怎麼認定?

關於彩禮分割與返還問題的法律規定彩禮給付是基於當地的風俗習慣,這與無條件的贈與不同,其實質是附條件的贈與行為。給付彩禮和收取彩禮是以締結婚姻關係為前提的。最高院司法解釋也關於彩禮的返還做了明確的規定。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產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產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嫁妝的分割與返還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一般為贈與行為;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是對女方的婚前個人贈與;婚後陪送的嫁妝,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該嫁妝的性質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有約定的依約定確認權利的歸屬。

二、未離婚能要求返還彩禮嗎?

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援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援,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援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援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所以,未離婚不能要求返還彩禮。

彩禮是否需要返還,在司法實踐中的認定是比較難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在夫妻雙方進行離婚手續的辦理時,必須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法的分割,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需要對照相關法律進行處理,但對於一方財產是不可以進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