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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析產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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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析產需要什麼資料

離婚析產需要什麼資料

離婚析產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始於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用於分割。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手續所需的必備材料有: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離婚析產的基本步驟有以下幾項: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析產在哪辦理

離婚析產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始於婚前個人財產不能用於分割。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針對不動產:協商一致,可直接到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無法一致,先獲得法院判決或裁定,再到不動產交易中心辦理。

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協議離婚的,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提供的材料包括:

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離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影印件);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第二,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的,申請人為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民事調解書及生效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第三,房屋已經設立抵押的,應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抵押權人提供同意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證明(原件)、房屋他項權證(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等。

三、離婚析產單方怎麼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當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單方申請不動產登記。因此,權利人可憑身份證、法院文書攜帶離婚判決書,須中級以上人民法院裁判,或離婚協議書,經區級以上公證處公證有效或離婚證,背後須註明財產分配情況、協助執行通知書單方申請轉移登記,走單方析產流程辦理。